云阳县2019上半年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类事业单位人员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规范用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一览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即2019年6月3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岁,即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报考贫困生岗位的,限云阳县户籍(含原户口在云阳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口迁至高校的贫困大学毕业生),且截止报名前一日仍属于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云阳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须报名前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和其他相关信息。
四、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承诺书(附件4),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6月4日8:30至2018年6月6日17:30期间登录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07.111.112/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情况一览表适时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yy.cq.gov.cn/zwgk/index.shtml)公布。
(二)照片审核。本次网上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报名通过仅指照片审核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可在2019年6月7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即可缴费确认参考,统一使用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为100元(50元/科),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7日18:00。考生网上缴费后(不能只查看自己账户是否扣钱成功)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实是否“缴费成功”,如已扣费,仍显示“未缴费”者,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 023-55129675),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考核。
(四)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要求字迹、照片清晰。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教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6月14日8:30起至6月16日8:3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报考教师以外岗位(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各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6月20日8:30起至6月22日8:3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 报考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各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具体每科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测试综合基础知识等内容,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一览表》。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4.笔试比例:拟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指标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成绩公示: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每次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4)考生报名信息表(缴费通过后即可在报名系统上打印);(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云阳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6);(7)《一览表》中要求的各类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8)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须出具县级及以上扶贫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9)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有效的人事劳动关系佐证材料,如:社保证明、合同等;(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拟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拟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2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讲授所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内容),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均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工作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卫生和其事业单位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当日复检项目除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时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查询,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岗位确定
报考教师岗位考生按报考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学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岗位具体学校将于7月30日前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选岗时间及地点等事项。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及教师岗位选岗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水平、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因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而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以及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和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适时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512967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